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就创处的工作要求和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为做好学院2024届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一)2023年11月6日前,各系部指派专人(毕业班队长)到就业办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资料,并发放至毕业生。
(二)2023年11月20日前,各系部完成《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填写工作;《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尽量在本学期内完成填写,填写后由系部统一保管,学校意见待至2024年6月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教务处先盖“准予毕业”蓝色印章,最后再统一到秘书科盖学院公章。
填写指引
各系部可参看就业办提供的模板组织毕业生填写,若系部有其他规定可按系部规定填写,填写内容须符合要求。
严格按照表格填表要求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日期参看模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填写时间由系部自行决定或毕业生用于求职面试时再由个人自行填写。
三、工作要求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档案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届时务必将此表装入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的重要途径之一,两个表格关系毕业生个人档案信息和求职就业。系部要针对每一名毕业生的特点和优点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请系部组织专人负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二)表格按毕业生人数定发,一人一份(套),请系部毕业班队长指导毕业生先拟写草稿,检查无误后再正式填写表格,系部领导审核后签名盖章。
(三)请各系部高度重视,避免出现错误,因填写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所在系部或毕业生负责。
联系人: 蔡老师 联系电话:020-87083361
附件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模板
附件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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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