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雄同志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
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3月22日
同志们:
厅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在与今年工作一并作出部署的基础上,又专题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听取厅纪委工作汇报,进一步研究确定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思路和重点工作、重点措施,下更大的力气把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省纪委、省监察厅对我们这次会议非常重视,省监察厅武田副厅长亲临指导并作重要讲话,希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去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进一步推进了“六个新发展”,为构建和谐广东、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我们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工作是分不开的,与在座各位领导和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下面,在传明同志所作工作部署的基础上,我就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再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正确认识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狠抓惩防体系和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工作不断深入推进,为司法行政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广东的职能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各级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的保障力。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保稳定、促发展”的思路,认真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加强素质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教育挽救了一批干部;通过开展集中教育、专项检查、整改等活动和深化政务、狱(所)务、法律服务公开工作,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确立了司法行政系统特色鲜明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目标,制定了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不容忽视的存在问题。
(一)个别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存在的突出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是执行力不强。政令不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对上级的指示和决定,贯彻执行不坚决;有的违反“六条禁令”,在队伍中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司法行政队伍形象。二是政绩观不正确。有的领导干部作风浮躁、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甚至弄虚作假。三是群众观念淡薄。有的对群众的冷暖不够关心,为基层服务的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作风不深入,工作不扎实,解决基层和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的力度不大;有的政务公开随意性大,想公开什么就公开什么,想什么时候公开就什么时候公开。四是精神状态下滑。有的事业心、责任心不强,效率不高,遇事推诿,疲沓拖拉,甚至玩忽职守;有的廉洁自律不严格,群众不满意。在信访举报中,反映“一把手”或各级领导干部问题的占相当的比例。
(二)群众对不正之风的反映还比较多。一是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奢侈浪费。据不完全统计,去年省直监狱劳教单位接待费普遍较高,有的单位高达300多万元;二是警囚不分。有的干警接受被监管人员或其亲属的吃请和钱物,影响了公正执法;三是有的律师只讲金钱、不讲诚信,只看收入,不问政治,个别律师甚至糊涂透顶,敌我不分,沦为境外敌对势力的工具和代言人;有的公证员参与作假,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四是监所大宗物品和医院药品器械采购中的回扣以及在引进承揽加工项目中谋取私利的现象未完全杜绝。
(三)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去年全系统共立案31起,受党纪政纪处分39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其中,有在招录公务员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有滥用警具、打骂体罚罪犯劳教人员的;有在保外就医中贪赃枉法的;有为还赌债向罪犯及其亲属索取钱物的;有违反工程招投标规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有挪用、私分政法专项经费的;有违反外事纪律私自出境的;有与社会上不法分子相互勾结搞权钱交易的等等。
以上问题,有的年年抓,但年年存在,可以说是具有司法行政特点的反腐倡廉难题。充分说明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任重道远。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坚持不懈地、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一刻也不能放松。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的同志包括部分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突出反映在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标准、任务、措施刚性不强,保障力仍比较软弱。有的认为司法行政比起其它部门,案件少,案值低,不值得大惊小怪;有的认为查案影响形象,不敢揭露问题,甚至掩盖问题等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多看问题,见微知著,常抓不懈,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一把手”要进一步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观念,坚持“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反腐败各项工作,确保队伍安全不出问题,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
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已经明确,关键是抓推进、抓落实。预防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程,涉及体制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涉及权力和利益结构的调整,涉及道德、文化、执法等方方面面,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党风廉政的各项工作,在继续加强教育上下功夫,在继续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才能建立和健全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构筑起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持党风廉政工作的良好发展态势。在此,重点强调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提出了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并要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就把学习贯彻党章的工作郑重提到了全党面前。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在党内具有最高权威和最大的约束力。学习贯彻党章是对全体党员提出的任务,更是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自身要学好。力争多学一点、学好一点,学深一点,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注重实效,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通过学习党章,要增强党的意识,明白入党意味着奉献,而不是索取;当领导意味着服务,而不是享受。要增强群众意识,要在感情上与群众融为一体,生活上与群众保持一致,工作上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切实做到尽心竭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要增强责任意识。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干部的职位,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职位越高服务面越大,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多。
要组织好单位的学习。要把党章和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广大党员的学习,使全体党员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学习贯彻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学习贯彻党章与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个走在前面”的活动结合起来,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章落实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纳入、贯穿、体现到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和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以及队伍管理、干部培训等各项工作之中。
要把学习党章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起来。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关于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总书记关于荣辱观的这八个方面概括,寓意深刻,抓住了当前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性问题,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融为一体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的重要性,自觉把加强道德修养与加强党性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带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坚决抵御各种腐朽没落思想文化的侵蚀。
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特别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就要严明党的纪律。而最首要、最核心的是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纪律,各级党委要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作为学习党章的重要内容。这些年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一些党员同志同样存在讲政治的自觉性和遵守政治纪律的意识淡化的现象。有的缺乏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听信小道消息和政治谣言;有的对上级的指示和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不服从上级组织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这是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关键。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一定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不动摇,这是全党团结统一的基础和行动指南,是衡量共产党员党性的重要标志。在这一点上,无论任何时候都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当前,国际敌对势力正加紧向我们党内渗透,各种具有不同背景、打着不同旗号的非政府组织比较活跃,火药味已经很浓。同时,司法行政系统是政法工作重要部门,在履行自己职能中,面对着刑事案件高发,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多发,对敌斗争形势复杂的严峻挑战,我们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保持政治上的清醒。绝不能麻木不仁,糊里糊涂过日子,绝不能做政治上的“糊涂虫”。上午,传明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十个不得”,就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压线”。对违反这个“高压线”的,要进行批评诫勉;对屡教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党纪国法予以严惩。总之,就是要通过严明政治纪律,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行政系统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另外,今年厅党委将对部分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各级“一把手”一定要讲党性、顾大局,不仅自己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而且要教育班子成员正确对待,严禁“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以责任的到位,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到位。一要做好分工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年度任务分解,明确党委班子成员的具体任务。二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听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责任制情况的汇报,督促班子成员对履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查;定期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调研,提出对策与要求,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要解决好突出问题。厅党委已作出决定,重点对执行政令、执行纪律方面政令不通、有禁不止的问题;执法方面收受和接受犯人、劳教人员及其亲属贿赂、吃请的问题;监所生产经营方面收受商业贿赂的问题;监督管理方面失职、渎职的问题;物资采购方面不正当交易的问题;公务接待方面铺张浪费的问题等六个方面加大专项治理的力度。各单位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高警惕;对本单位本部门出现的不正之风,要及时纠正;对职责范围内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建立起预防的长效机制。对禁而不止或容易反弹的等问题,要以铁的手腕,出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于有问题不去查处的,有责任不去追究的,也要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四要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的有机结合。既要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提高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身份意识,使广大干警明白工作和岗位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对队伍的要求必须高于一般人,严于一般人,从而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和自觉性。又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化解司法行政队伍职业风险的作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担负着教育改造罪犯、劳教人员的重任,素质能力及岗位要求越来越高,同时还面临社会和监所内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稍有不慎,就会发生监管事故,就会发生执法不公甚至违法违纪贪赃枉法的问题;在法律服务活动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法律效益交织在一起,个别法律服务人员也有可能为图眼前或个人利益而放弃原则,践踏法律。这些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某些领域的确存在着职业风险。防范这些风险的发生,个人的素质和防范能力起着内因作用,固然十分重要。但是,纪检监察部门在这方面也是大有作为的,应发挥正确引导、积极化解职业风险的作用,通过加强监督,确保按法律、程序、制度办事,提高队伍预防和化解职业风险的能力,这是纪检监察工作适应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的需要。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既抓好惩治更要抓好源头预防,根据新形势下呈现的司法行政队伍成员来源多样化、人的价值观复杂化、利益多元化等新变化,在继续完善教育工作,提高教育效果,解决“不想贪”的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健全法制、加强监督、堵塞漏洞、警示教育、违纪与守法对比、正确对待人生等方法,有效切断权力与金钱的联系,切断职业与风险的联系,通过从严治警,有效降低和化解职业风险,切实解决队伍中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贪”的问题。要拓展监督范围,由“小监督”变为“大监督”,其中一个内容就是把化解职业风险纳入“大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更好的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去年,省厅重点抓了《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制定了本系统的《实施意见》。各级“一把手”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要纳入单位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抓好本单位惩防体系的构建。一是做到组织落实。“一把手”要对构建工作负总责,对重大问题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二是做到措施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6月底前制定好本单位建立惩防体系的实施办法。要明确任务分工,牵头部门和责任人要按照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敢抓敢管。配合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情况,积极主动完成分担的任务。省厅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差距,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三是做到成效落实。各级“一把手”要充分发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提出有效防治腐败的措施。要克服等待观望、被动应付、“蜻蜓点水”、敷衍了事,只重形式不求效果的现象,确保工作抓一项成一项,干一件成一件。我特别强调两个问题:
第一、越是反腐倡廉的难题,越要用真功夫下大力气解决。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体上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司法行政队伍的绝大多数工作人员是兢兢业业、廉洁奉公的。正因为这样,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才能不断取得新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广东作出重大贡献。但是,各单位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正确认识形势,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清醒的认识到腐败现象的极端危害性,清醒的认识司法行政系统并非“净土一方”,党风廉政建设同样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由于改革开放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体制转轨、结构调整中存在一些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管理机制和制约机制还不完善、不健全,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尚有缺位;有的单位治党不严,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等因素,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而且在巨大的社会变革中还可能出现新的腐败问题和反腐倡廉的难题。反腐倡廉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开拓新局面,增强创造力,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今后在治本上,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提高各级领导和司法行政队伍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治标上,我们要继续保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和腐败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对专项治理不正之风的工作不能放松,从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公正执法、损害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问题入手,切实纠正克服,尤其对反腐倡廉中的难题,越要认真对待,用真功夫、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因此,我们要不断总结实践中的新经验,在理论上不断扩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根据发展变化的实际,结合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各个领域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改变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制度和措施;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增强工作的预防性、主动性、创造性和有效性,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对策更加具有预见性和现实针对性,更加富有成效。
第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省委要求在2007年建成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省厅对此也专门进行了部署。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目的在于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既要“抓小”,毫不放松查处影响公正执法、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更要“抓大”,集中力量认真查办大案要案,严惩腐败分子,使反腐倡廉有威慑力,廉洁教育有说服力,廉洁自律有号召力,防范腐败有推动力。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今年要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人、财、物的管理,公正执法,依规招标采购,引进生产项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惩防体系建设的新突破,明年要基本建成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各单位要扎实推进这项工作,按时完成这项重大任务。
(四)切实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今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司法行政系统作为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四个部门之一,这是对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也是推动我们工作发展的动力和机遇。这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落实。这项工作明天还要作专门动员和部署,在这里就不展开说了。
(五)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队伍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专门力量,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如何,作用发挥得怎样,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各级党委尤其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做他们的坚强后盾。特别是在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履行监督职能方面,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人员,改善干部结构,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充分有力的保障。要加大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纪委书记的落实力度。切实做到“在政治上信任重用他们,在工作上支持帮助他们,在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为这支队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同志们,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真抓实干,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今年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六个新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