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5123导航新生专项资助实施办法》(粤司警院〔2018〕66号)文件内容和精神,为切实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落实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做好大学新生资助的申请、审核、发放、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现就做好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申请程序
2019年9月入学的广东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不含本属于外省户籍,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学生)。
申请专项资助的新生必须如实填写并提交《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按照“信任在先”的原则,学生不再需要到当地村镇、街道盖章。
同时满足“建档立卡”、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条件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可选择资助金额最高的政策,但多项政策不同时重复享受。
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者,收回其所获得的新生专项资助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工作步骤
1.各系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相关政策请参见《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电子版已上传就业群,请各系部自行下载阅读。
2.各大队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汇总申报学生信息并填写《5123导航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情况表》(附件2,以下简称《情况表》)和《XX系2019年新生资助农行卡号》(附件3),并报系部进行初步审核。
3.9月25日前,各大队将经系部初步审核通过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学院资助管理中心(新行政楼314),《情况表》(电子版)、《XX系2019年新生资助农行卡号》(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49782387@qq.com。
4.资助中心再次审核学生资料后,确定受助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10月9日,资助中心向教育厅报送资助明细表。
三、工作要求
学院资助管理中心与各系部要提高认识,广泛宣传我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政策,务必让有需要的学生和家长,清楚了解“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的申请渠道和程序,切实做好新生资助的申请、审核、发放、统计和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刘志恒。电话:020-87080887
附件:1. 广东省普通高校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申请表(省内高校)
2. 5123导航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情况表
3. XX系2019年新生资助农行卡号
5123导航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