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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人: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0-09-28

各党支部:

《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施方案》已经学院党委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贯彻落实情况请于12月15日前上报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0年9月19日

附:

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4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0〕12号)精神,为努力提高我院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创新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模范表率作用,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建设水平。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面精神,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基层党组织为基础,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为目标,紧紧围绕广东省委、省司法厅党委的中心工作部署,把党建理论与学习型组织建设理念结合起来,在党组织内和党员干部中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确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学习制度,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有效性,提升工作水平,创造优异业绩,圆满完成学院各项目标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指导、组织、协调、实施,学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何流明

副组长:李绍勇 朱文坚

成员:林奕龙陈国胜 王 亮 卓广胜巫建忠 姚军

王仁法 王冰路 陈锦新 鲁新安 李 岚 陈晓明 盛永彬

何文忠 王宜列 陈远忠 郭旭军

三、目标任务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基础是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作为第一需要,要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构建领导重视、组织协调、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的学习网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生动活泼、持之以恒的学习制度,营造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的浓厚氛围,推动党员干部知识结构从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从经验型向创新型转变、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实现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班子一个龙头、一个党组织一个堡垒的常态化学习局面。

四、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研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著作,系统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切实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并以此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问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务知识,切实增强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前尤其要深入学习好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科学内涵。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准确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创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形成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科学发展的重大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的主要内容及目标任务。

(三)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新时期精神;在学习过程中,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入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和实践要求,努力在党员干部心灵中产生共鸣、思想上形成共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党员干部的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主观世界的改造,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做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四)深入学习吃透有关世情、国情、党情等相关知识。开展世情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了解世界形势变化和时代发展的趋势、特点和规律,当前尤其要深入了解和把握现阶段国际形势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高应对复杂多变国际形势的能力;开展国情教育,使广大党员深入了解中国近现代发展历史、经济政治社会现状等,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开展党的历史、党的执政地位和形势任务、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等教育,使广大党员清醒认识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执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

(五)深入学习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内容。认真学习9月2日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教育部陈小娅副部长的重要讲话,三人讲话对加快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推进教育改革、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教育规划纲要是纲领性、指导性文件,是教育改革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对推动未来中国10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主要涉及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培养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等四大重点任务和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等九大主要内容。各处系要认真做好学习计划,分内容、分阶段进行学习,切实领会其精神实质。

(六)深入学习总结实践经验。认真总结和深入学习党的历史的宝贵经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践经验,深化“八个必须、八个解放出来”、“三促进一保持”和“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思想共识。大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发展和管理理念,紧密联系实际,创造性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丰富和拓展本部门改革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五、学习方式

(一)不断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除中心组每季度一次的常态学习外,党委(党组)每年举办两次集中学习讨论会或理论研讨班,集中学习研讨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到联系点讲党课或作形势报告不少于一次,并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和理论研讨。

(二)严格落实党支部日常学习制度。抓紧抓好党支部的学习,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学习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支部学习计划,以“三会一课”为主要载体,切实抓好支部理论学习;建立党员学习档案管理制度、党员学习心得汇报制度、学习成果评议制度等规章制度,推动基层党支部构建学习型党组织制度化和规范化。抓好支部学习的阵地建设,确保党支部学习有地点、活动有阵地。认真落实各党支部每周一下午集体学习日制度。

(三)大力强化党员干部常态培训与高端培训。认真抓好《关于2008-2012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长期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重点抓好应知应懂应会专业知识和岗位业务技能等常态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赴知名高校接受更新知识、适应形势、提升能力的高端教育培训。按照省教育厅、司法厅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十项培训工程”,加强调研,不断探索我院司法干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新问题、新情况、新思路,全面提升司法干警培训工作的新格局。

(四)倡导坚持终身学习和知识更新。各党组织要积极鼓励支持党员干部接受各类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学历教育和在职学位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均要遵循知识更新周期,做好终身学习规划,充分利用学院自身资源、远程网络、进修自学等形式更新知识,不断提升学历、学位层次。

(五)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要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标兵”主题读书活动,定期为党员干部推荐优秀学习书目。各级党组织每年要组织党员干部制订个人读书计划,明确学习要求,并分期分批安排时间脱产读书。采取学习交流会、读书论坛等多种形式,交流读书心得体会。

(六)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校园网站、远程网络等现代传媒手段组织和推动学习。建立和完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专门网页,加强数字图书馆等网络学习教育平台应用,建立集学习、交流、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平台。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机制。各党支部要建立相应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机构和机制,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干部教育培训、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各党支部要根据本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际情况,申请必要的经费,用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党员干部学习场所、文化设施等硬件建设。

(二)把握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教学安排和党员干部工作特点,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处系业务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管理,制定和落实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具体方案,进行了分类指导,抓好落实。

(三)突出重点,加强检查考核。重点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检查考核,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个人学习的检查考核。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检查考核采取经常性检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着重检查考核院领导班子和处系领导干部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能力、理论素养、运用能力等情况;各党支部学习的检查考核采取自我考评、群众评议和上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着重检查考核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效果和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等情况;党员干部个人学习的检查考核采取个人自评、组织鉴定的方法,着重考核个人自学、参加集体学习和接受各类培训情况,以及联系实际加强思想修养、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实际效果等情况,结合年终工作考评。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各党支部学习考核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党员干部个人学习考核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和培养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积极引导,注重正面宣传激励。通过开辟专栏、校园网、电子宣传频等形式,大力宣传学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义、要求和举措,宣传各党支部开展创建活动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表彰先进典型,总结交流学习经验,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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