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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届大、中专毕业生离校须知
来源: 发布人: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6-03-26

一、领取毕业证时间:7月3、4日(大专),5、6日(中专),每天8:30---16:30,中午不休息。

二、毕业生离校手续统一在龙洞校区办理,石井校区的学生可直接前往龙洞校区,也可乘座学校安排的车辆到龙洞校区,时间为上午9:30和下午2:30。

三、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前,须到原大队办理交回学生证、胸卡,到非警察单位(包括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的)交回肩章、领花、警徽、警号等警用物品。然后凭各大队开出的已办理警用物品回收凭条领取毕业证。

四、各大队收回警用物品、学生证、胸卡的地点为:龙洞校区各大队的毕业生在原大队办理;石井校区各大队的毕业生在龙洞校区教学楼103教室办理;

五、未交齐及未交警用物品的的学生名单,各大队要进行登记。警用物品收回后由各中队连同移交名册交后勤服务中心。

六、领证地点:大专生报到证到图书馆一楼阅览室领取,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到办公楼一楼电教室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在本校报考(高职)的中专毕业生,到办公楼一楼电教室领取高考成绩单;毕业证到教学楼一楼教室领取;缴费、退费到教学楼一楼教室办理;图书归还手续到图书馆办理。

学生处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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