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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5123导航关于继续教育培训课题招标的通知
来源:继续教育部 发布人: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3-07

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厅和学院关于提升继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为了满足培训课程需求,提升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扩展培训规模,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面向全系统开展培训课题招标。课题招标工作由继续教育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支持协助,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教师积极申报课题,完成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以拓展司法行政干部视野,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助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行政队伍为导向,通过面向全系统开展培训课题招标,集中全系统资源,把学院优秀教师的教学成果、司法行政系统管理人员及一线警察的实践经验引入培训中,进一步优化培训课程,拓展培训师资库,提升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学院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的作用,强化继续教育培训的社会服务职能,为推动广东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继续教育培训课题招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万安中

副组长:李忠源、林棉征、马英辉、巫建忠

组员:林柔伟、陈碧红、刘斌、王冰路、黄惠萍、刘洁、顾伟、刘宇翔、刘树桥、林新红、程孟良、李栋、罗光华、 陈国栋、宋玉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部。

(二)成立学院继续教育培训课题招标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

课题评审小组由课题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教师组成,并邀请省厅及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

三、招标范围

课题招标主要面向全系统开展,从院内和院外两个途径获取。

院内课题的招标主要由各系部的专业教师和兼职教师承担完成;院外课题的招标主要由相关院校专家学者、司法行政系统的管理人员、一线警察和业务骨干等承担完成。

四、课题申报

1.申报期限

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9日至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提交

申报课题须填报《5123导航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课题招标申报审批表》和《课题教学大纲》(见附表1、2),可以从5123导航官网下载。申报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gsjzb2024@126.com),邮件命名为“ 姓名+单位+课题名称”。

联系人:高 霞 020-86421910

闵亨妺 020-86422889

3.课题要求

(1)申报的课题范围可在已列出的九大模块内自行设置(见附件3)。

(2)试讲教师要按附件2统一规格制作课题教学大纲。

(3)使用PPT课件进行试讲。PPT提交要求:

① 内容简约,图文并茂,时间控制在 30分钟内;

② 版面风格统一,排版整齐,图件紧凑;

③PPT板式设置为16:9,文件扩展名为.pptx,文件命名为“ 姓名+单位+课题名称”,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

(4)在继续教育培训中使用过的课题不参与申报。

(5)司法行政业务类课题,建议申报人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务必遵循理论联系实际、贴近行业实际需求、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等原则。

五、课题评审

1.课题评审小组由学院继续教育培训课题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教师组成,并邀请省厅及省监狱局、省戒毒局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

2.6月-7月,学院培训课题招标办公室收集汇总课题申报材料,提交课题招标领导小组进行初评并确定进入试讲课题名单。

3.9月-10月,安排通过初评的课题申报人进行现场试讲,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对通过试讲的课题进行复审,报省厅和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审核无意见的,可列入课题库,授课老师名单列入师资库。

六、试讲费及工作补贴

为保证课题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拟对试讲人员适当发放试讲费,对课题招标相关工作人员按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给予适当补贴。

院外申报人通过初评并进入试讲的,拟发300元试讲费;通过试讲并入库的,拟发500元试讲费。

院内申报人通过初评并进入试讲的,拟发300元试讲费;通过试讲并入库的,参照培训班授课费标准发放。

附件:1.《5123导航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课题招标申报审批表》

     2.5123导航继续教育培训课题教学大纲格式

     3.培训课题拟招标范围

5123导航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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