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法院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2015年修订)的基本条件》粤高法〔2015〕114号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成功入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2021年修订)。其中,物证类鉴定(文书)摇珠号为9号,物证类鉴定(DNA)摇珠号为5号,物证类鉴定(痕迹)摇珠号为8号,法医鉴定(法医临床)摇珠号为6号,法医鉴定(法医毒化)摇珠号为6号。
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大型司法鉴定机构,于2016年12月正式成立,设有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痕迹鉴定和文书鉴定等六个鉴定门类。中心每年积极参加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2020年报名参加21项能力验证活动项目,其中19项获得满意评价,2项获得通过评价,满意率达90%以上,通过率为100%。
此次成功入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是省市两级法院对中心专业技术能力的充分认可。中心将以此为契机,继续践行“科学、公正、严谨、求实”的鉴定质量方针,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科学、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