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根据学院教育学习计划,2015年4月13日下午,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张友生同志在龙洞校区办公楼会议报告厅为全体教职工作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用“制度理性”遏制“权力任性”》的专题辅导报告。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干部教师共300余人参加了学习。
张友生同志的辅导报告从历史的角度切入,通过举例蒋介石对国民党因腐败而失败的反省,分析苏联共产党垮台的原因,说明了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必然危及执政党的安危。张友生同志还联系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等重要论述,用生动的图片、大量典型的案例说明:有权不能任性,要用“制度理性”遏制“权力任性”。
对学院具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张友生同志提出要做好三个方面:一要秉持“一心一意”。党员干部要“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政法干警要秉持“忠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切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关于政治本色的基本要求。二要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狠抓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惩治腐败,在党的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全院干部教师都要明白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各层级领导干部不能忘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责任。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三是要践行“三严三实”。“三严三实”是衡量为人为政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党性原则和执政能力的具体标尺。全院干部教师要谨记“三严”,遵循“三实”,始终系紧风纪扣,走好廉政路。
报告会后,张友生同志代表学院党委分别与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许冬同志主持了签订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