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从全国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精神,2011年共青团广东省委、中共广东省教育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选派了158名高校团干部到广东、贵州、广西县级团委挂职。我院积极配合,派出团委专职副书记何丹到广州市南沙区团委担任书记助理。一年来,何丹同志心系群众,扎根基层,整合校地资源,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动了当地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形成了校地合作推进团工作的新机制。经共青团广东省委、中共广东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决定,授予我院“2011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优秀组织奖”称号,授予何丹同志“2011年广东高校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优秀挂职团干部”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