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4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人事警务处副处长黄春明率领广西各地级市司法局人事部门领导代表团,前往我院看望广西籍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与学员们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书。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何流明,学院党委副书记朱文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梁刚,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许冬,教务处处长王亮,学生处副处长巫建忠、黄炳利等领导参加了签定协议座谈会。
会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人事警务处副处长黄春明要求广西籍学员:今后要更加努力学习,加强各项专业技能培训;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辜负学院领导、老师们的辛苦栽培和期望,学好本领,为人民、为社会、为国家做出贡献。(通讯员:郑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