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30日,学院召开第一届“基层司法人才培养与和谐社区建设”座谈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何流明,学院党委副书记朱文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万安中教授,以及广州、佛山、中山市司法局和广州市白云区法院、部分区司法局有关领导应邀出席座谈会。会议由学院法律系主持。万安中副院长代表学院致欢迎词。
与会代表围绕学院法律系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课程设置、培养模式,以及资源共享共建等方面展开发言。代表们认为,学院法律系能够顺应社会发展需要,认真探讨各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定位、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培养适应基层实际应用型人才,在促进社会和谐中起到重要的社会角色作用。建议学院对专业学生加大应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能力培养。课程内容要突出实用性,案件情境设计要贴近生活。培养出来的基层司法工作者应具备“四会”素质要求——会做维稳工作,会做人民调解工作,会做普法宣传工作,会做法律服务工作。多聘些有丰富经验的基层司法工作者充实教师队伍,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工作技巧和方法,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会上,何流明书记、朱文坚副书记先后做了发言。何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司法厅党委对学院办学很重视,把学院定位为人才培养的“三大基地”,并且针对学院毕业生就业和实习实训工作专门下发文件。各市司法局也都很支持。通过实训,学生的面貌有很大改观,既学到经验,又提高实操能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的很好结合,这与实习实训各单位的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学院召开第一届“基层司法人才培养与和谐社区建设”座谈会,就是要把各实训单位好的建议、经验留下来,融合到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中去,提高教学水平,提升教学质量,促进学院更好更快地发展。